CFDA?将冬虫夏草踢出保健食品名单了?
发布日期: 2016-04-01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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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其实早于 2010 年就曾下发文件,标明态度,发布了管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

2016 年春节过后,总局又明确态度,发布了两则跟虫草相关的提示和公告:

第一则:虫草不是「药食两用」

早在 2016 年春节前后(2 月 4 日),总局先是发布了一则名为《总局关于冬虫夏草类产品的消费提示》,这则通知主要说明一点:

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近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对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的监测检验。检验的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产品中,砷含量为 4.4~9.9 mg/kg。

冬虫夏草属中药材,不属于药食两用物质。有关专家分析研判,保健食品国家安全标准中砷限量值为 1.0 mg/kg,长期食用冬虫夏草、冬虫夏草粉及纯粉片等产品会造成砷过量摄入,并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存在较高风险。

第二则: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

事情过去一个月后,在 3 月 4 日,总局又发布另一则消息:

通知正文称,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总局已制定公布《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2 号):

含冬虫夏草的保健食品相关申报审批工作按《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未经批准不得生产和销售。

药食两用:「可能有药用」的食物

丁香园曾经就该问题采访美国普度大学农业与生物系食品工程专业云无心博士,他指出:

药食两用这个概念来自于传统医学。其实在传统医学中,任何食物甚至非食物都可能「入药」。在人们对人体和疾病认识极为有限的古代,连猜带蒙地用身边各种物质来「治病」是不得已的选择,也完全应该得到今人的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的食物都可以「药食两用」。

当前,「药食两用物质」是指由国家食药总局认可发布,既可以当作食品原料用于各种食品,又可以当作药物治疗疾病的物质。这类物质首先要满足对于食品的安全性,也要满足对于药物的有效性——满足了这两条,也就同时满足了对于食物和药物的要求。

对「药食两用物质」,更现实理性的态度是:基本上吃了没啥害,喜欢吃就吃点吧,不喜欢吃也没勉强;但真要病了,最好也别指望它。

冬虫夏草,功效不靠谱,安全性低

冬虫夏草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冬为虫,夏为草」的特征——古人相信「非常之物必有非常之效」。尤其是当年马家军连破世界记录震惊世界,马俊仁宣称的马家军饮食秘诀「鳖精」和「虫草」,自然也就格外引人关注,国外科学界也有一些机构研究虫草的功效。

然而,悉尼奥运会前夕,马家军突然放弃参赛,让西方对马俊仁的「鳖精虫草说」充满质疑,对虫草的研究兴趣也逐渐消退。而最近曝出的马家军服药内幕,更让当年的「鳖精虫草神话」成了笑话和骗局。

在目前的科学文献中,研究水平基本上出于「成分识别」的层次。在科学上,识别出某些成分,到证明它对细胞有效,再到动物实验有效,最后到人体实验有效,每一步都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可以说,虫草的研究,经过了这么多年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没有走得更远,是因为没来得及,还是因为走不下去所以讳莫如深,就只有业内人士才知道了。

功效不靠谱,而食药总局的检测又发现砷严重超标,可见安全性也无法满足食品的要求,不能进入「药食两用物质」名单也就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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